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7篇

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7篇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22篇检察院党组书记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人民检察院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7篇

篇一: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2 篇 检察院党组书记 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人民检察院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体会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现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参与金融风

 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国际司法合作,坚决维护司法主权、捍卫国家利益。

 3.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4.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5.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6.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切实保障人权。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证据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等职责。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律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7.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察机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

 8.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增强罪犯改造成效。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强化对超期羁押、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监督。

 9.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

 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10.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11.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

 12.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完善对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等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

 13.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卷宗材料或者其他文件,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或者提出复议。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调查和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犯党纪或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党组织、任免机关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14.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解决顽瘴痼疾。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

 15.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按照政法队伍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检察业务专家制度,深化检察人才库建设。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

 16.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严格控制编制外聘用人员。完善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和权益保障制度,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五、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17.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政法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在宪法

 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选配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选优配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级检察机关党组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协管工作。落实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回避及交流轮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副职进行异地交流、部门交流。

 18.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健全调查处置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与检察官惩戒制度的衔接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有效执行法律。

 19.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完善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案件数量变化,适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需要,优化编制布局,强化编制动态管理,加强省级行政区划内编制动态调整。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录政策,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边远、欠发达、条件艰苦地区基层检察院帮扶援建力度。按照重心下移、检力下沉要求,加强基层检察院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学习好、落实好《意见》,2021 年 8 月 5 日下午,xx 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意见》,xx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xx 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 90...

篇二: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小结范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职能,把解决实际题作为一把标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我院于 3 月 x 日出台我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此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梳理了实践活动开展的八个方面,并明确了每一项活动的责任者,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全院上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百姓的事作为头等事,主动在大事小情中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一件件、一桩桩惠民实事落地。

 二、多措并举,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紧盯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卫生、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法理、道理、情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反诈骗宣传。

 二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认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受害案件,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

 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未检春雨护航软件,公布我院未检工作进展情况。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我院领导均担任法治副校长,并选派有经验的检察官任法治辅导员,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学校周边商店售卖商品进行专项检查,解决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问题。

 三是扎实推进“金盾行动”。以“护民企、助发展、创环境”为目标,积极发挥法治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的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以法治手段维护经济秩序,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河道阻塞、人畜吃水安全、生活污水等环境以及农用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体系,通过司法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体现人文关怀。对案件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六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规范窨井盖、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发现一批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以办案监督促社会管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我院针对窨井盖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维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七是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活动,运用支持起诉方式支持农民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

 八是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帮助帮扶村巩固脱贫成果、改善村容村貌、产业扶贫等工作。协助改善侯城乡马定夫村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建立完善实践活动长效机制 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和组织检察人员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司法为民,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标准,以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今后,我院将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纾民困”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化推动为民服务长效化。

 全体检察干警将树牢宗旨意识,将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为民务实的原动力,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篇三: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院干部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个人 心得体会

 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高检院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通过进行专题学习、参加党课辅导、学习英模经验、观看警示录像片等方式学习相关资料,我对教育整顿活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思想革命、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认真学习,主动筑牢思想根基 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所有检察工作都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所以,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要想做好检察工作,必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精神,深刻理解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在此次教育整顿过程中,我通过长春市教育整顿平台,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史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事迹等模块内容,通过系统的学习,进行了一次精神的洗礼,筑牢了思想根基。特别是党史的学习,对于我们青年党员来说,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奋进的勇气和力量,从我们党百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从党史学习中汲取红色力量,传承红色基因,有助于在检察

 工作的开展中真正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二、依法办案,持续加强业务建设 开展政法教育整顿,是党中央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新期盼,更是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履行职责使命、进行自我革命、树立政法队伍形象的新要求。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处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线,我们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面临的矛盾也更集中、问题更为具体,我们办案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所以,作为基层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案、主动履职,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丰富检察产品内涵,提升检察产品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履职办案中,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融为一体,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比如说“案件比”问题,如果案件比居高不下,必然会引发当事人对司法效率和公信力的质疑,影响政法队伍整体形象。所以,在提升案件比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把它当做一项业务工作,也要当成一项政治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办案程序空转,通过提前介入、繁简分流等方式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的司法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程序公正与效率的期待。

 三、对照英模,不断进行自我革命 在此次教育整顿活动中,长春市选树了政法队伍的先进英模,我院的韩宝霜、孟兰星检察官也在选树行列,对照他们身上

 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精神和品格,我也主动查找自身不足,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特别是我们第 X 检察部的 XX 检察官,就是我们身边学习的榜样。从 20XX 年从检以来,我一直与 XX 检察官共同工作,她对待工作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一直影响着我。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办案人办案一定要“耐住性子,沉住身子,如果坐不住板凳,不能扎下心来研究,那案子肯定是办不好的”。所以多年来,在她的影响下,我们这些年轻人都养成了比较好的办案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就是在学习、模仿她的过程中逐步成熟。可以说,她用她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影响着一代又一代青年干警,成为我们成长路上的学习榜样。接下来,我们会持续学习英模的先进事迹,把他们作为“活的导向”,不断看齐、不断更新、不断学习,在检察工作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篇四: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院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高度肯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要确保宪法在新时代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将新时期形成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写进宪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障。

  特别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应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人民检察工作更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思想,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一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更是一种责任。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应对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变化,做实做细做优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互联网+检察服务工作,构筑司法为民,不断满足百姓美好生活需求,交出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我在此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篇五: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人民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 既是检察改革的自觉选择, 也是因为“监督者由谁监督” 的质疑助推了改革的进程。

 回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余年的历史, 正是沿着“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自身监督, 强化高素质的队伍建设” 的路径一路走来。

 如今, 强化自身监督不仅成为媒体的高频词, 更已成为广大检察人内化于心的实际行动。

  强化自身监督, 一个永不轻忽的课题。

 三十多年来, 检察机关围绕这一课题, 从检察权的科学配置, 从强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从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四条清晰路径, 不断改革, 不断探索, 不断完善。

  围绕检察权科学配置: 从恢复重建初期自侦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原二厅一个部门履行, 发展为经济检察和法纪检察两个职能机构; 从肇始于广东的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局, 拉开了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门化的先河, 逐步发展为现在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 同时, 自侦权也曾经历了各职能部门分散行使到统一扎口的回归, 实现了侦查权按照有限原则从过度膨胀到适度规范使用的理性回归; 从原来一个部门行使刑事检察权, 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侦查监督和公诉两个部门; 从死刑复核权收归

 最高人民法院开始, 在各省级院相应成立了公诉二处……这种职能和机构的不断调整、 不断整合, 才形成了今天相对成熟、 完善的检察权配置体系。

  围绕强化检察权的自身监督制约: 重点加强了自侦权的自身监督制约, 实现了自侦案件的自侦、 自捕、 自诉到侦查和捕、 诉的分离, 再到捕和诉的分离; 围绕自侦案件的线索管理, 立案、 撤案、 不诉等, 实行上报一级备案审查制度, 及至近来大力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和批捕权上提一级; 为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分离, 很多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 专司针对各职能部门办理案件的全程监督; 继扣押冻结款物检查活动之后,最高检又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扣押、 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相互制约机制,推行了“一案三卡” 和案件回访制度, 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流程管理和动态控制, 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 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这些举措步子不可谓不大, 力度不可谓不强。

  围绕强化检察权的外部监督: 从 1989 年最高检推行了特约检察员制度至今, 市(分) 院以上检察机关早已普遍建立这一制度; 从1999 年推行检务公开改革举措开始, “阳光检务” 已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的自觉选择, 今年 5 月 28 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

 办首次“检察开放日” 活动; 在全国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 加强了对自侦案件“三类案件” “五种情形” 的刚性监督;多年来, 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报告工作、 征求意见, 加强了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并专门制定了有关规定。

 当下, 检察机关更加注重了以网络舆情为代表的社会监督, 并以此探索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化、 常态化渠道, 更加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

  围绕强化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 自从上世纪 80 年代末全国检察机关统一设置纪检组、 监察室以来, 围绕履行职责、 遵章守纪、 检风检容等相继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无论是让全体检察人记忆犹新的“九条卡死” 规定、 “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 , 还是如今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主题实践活动, 目的都是促进队伍的公正廉洁。

 更为可喜的是, 多年的实践和探索, 已从过去的“一事一抓” 的专项治理, 发展成了如检务督察制度、 巡视制度、 宣誓制度等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 夯实了公正廉洁执法基础。

  回顾历史, 我们发现, 检察机关始终不忘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自身监督的天然使命, 亦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

  不久前, 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一届检察理论研讨年会上指出, “要着眼于强化自身监督, 认真研究如何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制约机制” , 在福建海南调研时又再次要求, 要“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 。

  新的历史起点预示着新的历史使命。

 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考问, 面对屡查不禁的司法腐败个案, 面对佘祥林、 赵作海等冤错案, 如何有效地“制约法官权力, 控制警察活动” , 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 迫切需要我们在强化自身监督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 做得更加彻底。

 在强化自身监督的理念更新、 路径选择、 制度设计上, 检察机关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还有更多的方面有待改进, 还有更多的机制需要完善。

篇六: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贯彻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心得 体会

 近日,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对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仅关系到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更关乎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检察机关作为重要司法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通过司法建设,积极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普照在人民美好的生活里。

  公平正义是人民美好生活里的应有之义。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也就越高。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的同时,对精神文明需求迅速增长,其中“公平正义”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在生活中一件看似举足轻重的小事,如果涉及是非曲直,尤其是涉及弱势群体,就可能在线上线下引发激烈讨论。这说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定义”,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生活圈”,而是多层次、全方位的,让公平正义“及人之老”“及人之幼”,这是时

 代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只有司法公正,才有社会公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价值的信仰和追求,正说明依法治国得民心、深入民心、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赖。“公平正义”是民声,也是民生。我们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改革和建设,让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民生。

  要通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守护公平正义。治国莫先于公。检察机关肩负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责任重大,影响深远。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有什么样的检察干部队伍,就有什么样的监督成效。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首先要讲政治,要对党忠诚。只有这样,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体现人民民主专政。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政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意识。司法腐败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执法,时刻要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维护好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无私监督者、守护者,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人民检察为人民。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始

 终为人民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关切,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篇七: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心得体会

检察院党组书记读《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 习近平正定足迹》心得体会:

 把为民情怀融进检察工作全过程

  1982 年 3 月至 1985 年 5 月,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工作,先后担任河北正定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工作期间,为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6 月 6 日,《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新书首发式在正定举行。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故事,一幕幕亲切感人的场景,生动呈现了习近平同志和正定人民“一块苦、一块过、一块干”的奋斗历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深厚而真挚的为民情怀。作为新时代检察人,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光辉足迹,把为民情怀融进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实践“检察为民办实事”。

 一、检察工作必须司法为民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肩负“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光荣使命,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位置,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检察履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要用好“人民满意”这把标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认真办好关系群众利益的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

 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察工作必须保障民生

 要把检察履职的根本着力点放在服务保障民生上,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着手,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致力于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时代对司法的新需求。以实际行动表明“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坚定决心。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我们充分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实举措提升群众满意度,改变工作实际中民意收集力度小、走出去宣传少的情况,着力开展了“检察为民办实事检察官进基层”系列服务活动:“联合党支部”牵总协调,与所在恒州社区共建共享党建引领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由 14 名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党员先锋岗”团队,开展了检察官进社区送法入户活动,向居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收集公益诉讼线索等多层次的法治服务,拉近检民关系,真正做好基层社区干部群众的“法治助手”,做群众“家门口的检察官”;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开展了检察官进乡村防范养老诈骗法律宣传活动,拉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序幕;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常态化的开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开展了检察官下基层,对 5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宣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走深走实,长治长效;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了检察官进校园法治宣讲专项行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为守护家庭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履行检察责任。

 三、检察工作必须服务大局

 要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我们注重抓班子强队伍,着力增强和提升检察干警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依法办事、群众工作以及专业化、抓落实等六种能力。树立重业务、重能力的鲜明导向,提升检察队伍整体战斗力,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取得实效。只有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大局。积极引导和帮助检察干警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坚持以学为本,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抓实业务学习、主动对标学习,全面提高检察干警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重点提升实践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果转化成推进工作、抓好落实的思路和举措,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动力和成效。

 为积极适应社会法治发展和进步需要,我们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做好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护航发展、保障民生等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严肃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助推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溯源治理,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功能价值。妥善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敏感复杂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尤其认真办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事关民生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可感可知,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用更主动的担当、更扎实的工作,打通服务和保护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总之,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于细微处彰显为民情怀,顺应群众期待,在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过程中体现检察新作为,为积极推动新时代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检察新篇章,为建设现代化正定、冲刺全国百强县作出检察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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